《唐韵正》·二十卷(安徽巡抚采进本)
国朝顾炎武撰。《音学五书》之四也。其书以古音正《唐韵》之讹。书首有
《凡例》曰:“凡韵中之字,今音与古音同者,即不注。其不同者,乃韵谱相传
之误,则注云古音某,并引经传之文以证之。其一韵皆同而中有数字之误,则止
就数字注之,《一东》是也。一韵皆误,则每字注之,《四江》是也。同者半则
同者注其略,不同者注其详,且明其本二韵而误并为一,《五支》是也。一韵皆
同,无误则不注,《二冬》、《三锺》是也。”盖逐字以求古音,当移出者移而
出,当移入者移而入。视他家谬执今韵言古音,但知有字之当入,而不知有字之
当出,以至今古纠牵,不可究诘者,其体例特为明晰。与所作《韵补正》皆为善
本。然《韵补》误叶古音,可谓之正。至《唐韵》则本为四声而设,非言古韵之
书。声随世移,是变非误,概名曰“正”,於义未协。是则炎武泥古之过,其偏
亦不可不知也。